銷售期間即日起至2026/12/31止,凡刷國民旅遊卡購買雲朗觀光商品禮券,單筆消費滿NT$1,000,即贈送NT$100雲朗觀光消費券;單筆消費滿NT$2,000,贈送NT$200雲朗觀光消費券,以此類推。
商品禮券面額1,000元、500元兩種 (線上僅銷售1,000元面額)
購買方式(二擇一)(1) 實體紙本票券:下載國旅卡刷卡授權書(
點此下載),填妥後以email 回傳至指定信箱
(2) 數位電子票券:於雲朗觀光票券系統購買(
點此前往)
票券使用說明
雲朗觀光商品禮券.使用本券入住品文旅,可折抵住宿、餐飲及湯屋,限適用官網推出的住房專案,若透過其他訂房網平台訂房恕不適用;透過官網導購的專案(例如: momo票券、團購..等)亦不適用。
.本券適用台灣地區君品、雲品、翰品高雄、兆品嘉義及品文旅礁溪之客房及餐飲,台東寶桑町屋住宿、蘇卡利漫活住宿、花蓮米崙丼飯屋餐飲、台東北町丼飯屋餐飲、台東機關車庫餐飲,以及紅葉谷綠能溫泉園區泡湯/餐飲使用。本券不適用於紅葉谷綠能溫泉園區的商店。(※非本年度購入的國旅卡專案商品禮券,亦可比照本次使用方式。)
.本券於銷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,使用時不再開立發票。若超過券面餘額時,其差額由使用人當場補足,並同時開立差額發票。
.本券無限制使用期限,若遺失、被竊或毀損,恕無法掛失及補發。
.本券恕不與其他優惠併用,且不得轉售、找零、折換現金。
.本券可享7天鑑賞期之權益,自購買日起(含),7天內申請退券不取手續費。
.商品如欲退券,贈送之消費券需一併退還,若已使用,需扣除贈券價值(NT$100/張)之差額後退還餘款。退券請至雲朗觀光官網票券專區,點擊退款申請,填寫申請單並送出即可,將依票券金額扣除3%手續費後退還餘款。
.適用飯店及相關內容,以雲朗觀光集團官網最新公告為準。
.本券不得直接或間接於任何非雲朗網站公開銷售。
※電子票券須出示國旅卡及電子憑證方可使用。
贈送/雲朗觀光消費券.使用本券入住品文旅,可折抵住宿、餐飲及湯屋,限適用官網推出的住房專案,若透過其他訂房網平台訂房恕不適用;透過官網導購的專案(例如: momo票券、團購..等)亦不適用。(※贈券於春節及大假日不適用,逾期無效不得使用。)
.本券適用於君品、雲品、翰品高雄、兆品嘉義、品文旅礁溪、台東寶桑町屋住宿、蘇卡利漫活住宿、花蓮米崙丼飯屋餐飲、台東北町丼飯屋餐飲、台東機關車庫餐飲,以及紅葉谷綠能溫泉園區泡湯/餐飲使用。本券不適用於紅葉谷綠能溫泉園區的商店。
.本券抵用消費需以商品原價計算,且為贈送性質不再開立發票。
.適用上述各飯店官網訂房之所有住房專案、加人加價、旺假日加價、房型升等、客房服務、餐廳與包廂消費抵用。
.恕不適用其他網路平台訂房、君品頤宮中餐廳、銀行信用卡合作案、宴會桌席、禮品店商品、外部廠商配合之消費抵用、外帶商品、飲料酒水、服務費、旅展期間販售之商品等。
.本券可多張使用,恕不與其他優惠併用,且不得轉售、找零、折換現金。
.本券使用於品文旅,不適用春節及大假日。其他館別規定,請依飯店公告為主。
.適用飯店及相關內容,以雲朗觀光集團官網最新公告為準。
.有效期限於開立後6個月內使用完畢,逾期恕不適用。
※電子票券須出示國旅卡及電子憑證方可使用。
退券說明商品退券需申請,並依票券金額扣除3%手續費後退還餘款。退券時需連同贈送之消費券一同退還,如贈券已使用,則須扣除贈券價值(NT$100/張)後退款。
(1) 實體票券退券方式:需檢附實體票券、發票正本及信用卡簽單(簽單須為原刷卡人)。
(2) 電子票券退券方式:請至雲朗觀光官網票券專區,點擊「退款申請」,填寫申請單並送出即可。
其他未盡事宜,依券面規定為準。